今天看了某報,在徵文,
關於.................某某的。
曾經遙遠的那一段,
感謝他讓我得了1000元。
哈哈哈,說這樣好像有點好笑耶。
永遠忘不了第一次回憶上報的那天,
某年的金曲獎吧,
一個人看著電視,我妹拿著某報紙來找我說,
【姐,這是不是你寫的?】
『ㄜ...』愣住了!
『嗯,好像耶,哈哈哈。』
確定了以後,跑到電腦前打開MSN,
發現我的好友沒一個人在線上..............
只好默默的回到電視前面,邊暗自開心,邊看著金曲獎........
這次想要寫下另一段,
可是,該告知本人嗎?
畢竟某些當事人,我們還相處著。
對別人來說,產生的感覺,會不會不開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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